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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财政局积极履职全力配合市监察委筹建
发布时间: 2017-12-29 【字体: 来源:市财政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  一是足额保障人员经费。根据组建后的市监察委核定的人员数额,按照就高原则,比照市纪委公用经费定额3万元/人.年标准,给予足额保障。二是重点支持运行经费。积极与市纪委、市检察院做好对接工作,根据市监察委的职能职责,科学合理测算2018年运行经费基数,做好日常运行经费保障。三是大力支持专项经费。对组建后的市监察委专项工作经费安排,依据费用标准,及时足额安排,确保市监察委工作顺利开展。四是吃透政策加强指导。认真研究政策,加强县(市、区)财政部门工作指导,确保全市监察委筹建工作顺利推进。